接納消除種族歧視 人權會促政府簽公約
(吉隆坡21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促請政府接納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成為其中一個簽約國。
該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斯米指出,今年的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主題“從歷史事件中學習以消除時下種族歧視”,與馬來西亞歷史有共鳴之處,尤其是1969年的“513”悲劇。
“馬來西亞將在不久后加入先進國行列,政府不應再對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感到遲疑。”
僅20國未簽
哈斯米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聯合國于1965年開放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以來,近乎世界各國已簽署,只有4個東協國家與16個聯合國成員國未簽署,馬來西亞是其中一個國家。
他說,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原則也符合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一個馬來西亞”口號。
“馬來西亞作為聯合國一員,已承諾在沒有任何歧視下,推動與鼓勵全球對人權與基本權利的尊重,因此,馬來西亞必須有強大的意願,克服歧視與種族偏見,以打造議商文化與高度尊重的對話,並接納全體馬來西亞人的共同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