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时清:排在官方法案后 议长无权拒绝私人法案
独家报导:邱玉珊
(吉隆坡21日讯)国会下议院前副议长拿督林时清指出,国会下议院议长没有权力拒绝私人法案,唯按照国会议会常规,必须先处理政府官方法案后,议会才可处理私人法案。
他说,议会常规规定,任何政府部门提呈的法案是优先处理,私人法案议程必须排在政府法案之后,若有部门撤回法案,那么才有机会轮到私人法案。
“私人法案可按照议会程序在14天提呈,也可以在每一季的国会提呈,这不是问题。”
他接受《中国报》电话访问时说,他曾在1995年至2008年担任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根据他印象所述,不曾有私人法案提呈到国会以及通过辩论,而他不愿意针对伊党要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课题做出其他回应。
根据了解,若要阻止伊党以私人法案来提呈寻求通过落实伊刑法,政府是有能力去阻止。
政府可阻私人法案
国阵成员党消息透露,政府可阻止私人法案提呈,因巫统必须顾及其他成员党,只要不让私人法案提呈到国会,巫统议员就无需担心要违抗这项宗教法案;国阵已原则上达致共识,不会支持吉兰丹州政府即将在国会提呈的伊刑法私人法案,
消息说,私人法案可提呈至国会的机会极微!
本报在截稿前曾尝试联系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唯至今还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