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1日訊)一名華裔男子在大道高舉大字報向妻子懺悔,還寫下12個答應妻子的條件,要求妻子回家。
劉姓男子今日清晨6時許在埔奕7號路,高舉寫著妻子“李娜萍”名字的雙面大字報,其中一面字報上列舉12項答應妻子的條件。
身穿白色長袖衣及灰色長褲的劉男不願樣貌曝光,除了戴口罩也罩上黃色憤怒鳥照型的頭套。
在其中一面黃色大字報上,男子稱呼妻子為“寶貝老婆”,表示知道自己錯了,會真心悔改,也答應會聽妻子的話。
1. 不要懷疑老婆做的任何事情。 2. 不要罵老婆、打老婆,對老婆發脾氣,對老婆臉黑黑。 3. 不要整天把自己關在廚房或房間裡。 4. 給老婆私人空間。 5. 不可以讓老婆餓肚子。 6. 老婆排第一,無論甚麼情況。 7. 不要對老豆大小聲。 8. 老婆說的話要聽,老婆最大。 9. 要對老婆家人好,不要讓老婆難做人。 10.老婆說“不要”就“不要”,不要迫老婆做老婆不喜歡的事。 11.要跟老婆一起分工合作做家務。 12.不要一直念老婆,每天要笑著對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