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道旁舉大字報 答應12條件求妻回家

(美里21日訊)一名華裔男子在大道高舉大字報向妻子懺悔,還寫下12個答應妻子的條件,要求妻子回家。

劉姓男子今日清晨6時許在埔奕7號路,高舉寫著妻子“李娜萍”名字的雙面大字報,其中一面字報上列舉12項答應妻子的條件。

身穿白色長袖衣及灰色長褲的劉男不願樣貌曝光,除了戴口罩也罩上黃色憤怒鳥照型的頭套。

在其中一面黃色大字報上,男子稱呼妻子為“寶貝老婆”,表示知道自己錯了,會真心悔改,也答應會聽妻子的話。

男子答應妻子的12項條件

1. 不要懷疑老婆做的任何事情。

2. 不要罵老婆、打老婆,對老婆發脾氣,對老婆臉黑黑。

3. 不要整天把自己關在廚房或房間裡。

4. 給老婆私人空間。

5. 不可以讓老婆餓肚子。

6. 老婆排第一,無論甚麼情況。

7. 不要對老豆大小聲。

8. 老婆說的話要聽,老婆最大。

9. 要對老婆家人好,不要讓老婆難做人。

10.老婆說“不要”就“不要”,不要迫老婆做老婆不喜歡的事。

11.要跟老婆一起分工合作做家務。

12.不要一直念老婆,每天要笑著對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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