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弦:聯邦憲法始終才是國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三弦:聯邦憲法始終才是國歌

伊黨在丹州賣伊刑法,賣個滿堂紅。



吉蘭丹州的所有穆斯林議員,不分朝野黨派,齊向“伊刑法”膜拜,也向伊黨俯首稱臣。

這是上蒼的旨意,也是伊黨替天行道的勝利,所有穆斯林必須履行的責任,伊黨說得一點也沒錯,包括丹州巫統12位議員,及公正黨一名議員,皆與伊黨一起擁抱了伊刑法。

伊黨在吉蘭丹為“伊刑法”明修棧道后,自然還要到國會去暗渡陳倉,才能完成其一統伊刑法的霸業。



在這明暗的伊刑法道上,明月光可能是地上霜,月的陰晴圓缺,未必就全由伊黨說了算。

巫統的丹州議員,在形勢比人強之下,不得不暫且俯首,這或是離間伊黨,與民聯越行越遠的障眼法。唯有在伊刑法上堅伊黨之心,才能激化民聯的分崩離析。

只要回到國會上,巫伊的國席勢力強弱懸殊,那是87與21之比,在國會222位國會議員當中,以伊黨全無還手之力的區區21位議員,就要巫統俯首稱臣?

除非巫統準備背棄國陣的12個盟黨,與伊黨組織聯合政府,成立清一色的穆斯林伊斯蘭政府。

但巫伊結合的108個議席,不足以組成簡單多數票的伊斯蘭中央政府。

腳踏兩船兩頭不到岸

巫統在伊刑法課題上,離不開政治權斗的核心利益,與伊黨互相唱和,固能軟化與收編伊黨,亦可能激起國陣盟黨的離心與叛變,最終腳踏兩船而兩頭不到岸,動搖而失去朝廷政權。

屆時,巫統在國會就“孤家寡人”,淪為最大的反對黨。

說來,伊刑法未必是伊黨在穆斯林社會興衰的指南針,也未必是巫統一統穆斯林世界的定海神針。

畢竟,馬來西亞是自由多元種族和宗教的國家,獨立幾十年來,受到聯邦憲法的保障,豈容出現“伊刑法與憲法”兩個極端的政策和制度。

在野的伊黨,可以在所不惜叛經離道,但在朝的巫統,必須奉行聯邦憲法,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巫統雖然人在伊斯蘭江湖,身不由己,伊刑法已在吉蘭丹州通過,還須在國會殿堂表決,一己之甚,几可再呼!

其實,在伊刑法紛爭的課題上,最可憐的還是兩個華基政黨馬華和火箭黨。

兩黨在伊刑法上狗咬狗骨,互相吠犬斗兇,再兇也惡不過伊黨和巫統。

馬華惡火箭黨不能“誅”盡伊黨的伊刑法之行,火箭黨也惡馬華不能“絕”盡巫統的玩火,充其量馬華火箭兩黨不過是白臉演歹戲而已!伊黨獨唱,就看巫統要不要大合唱團政策,聯邦憲法始終才是馬來西亞的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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