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帝文:扣查集會者剝削權益 警方不應無視法庭判決

(吉隆坡22日訊)大馬律師公會主席史帝文迪魯認為,警方不應無視法庭的判決,而一味逮捕號召集會者,他們應該尊重憲法給予人民的民主自由權利。

他今日發文告說,警方在307大集會后,兩週內扣查10名人民代議士、學運分子和政治領袖,這已違反憲法上給予人民自由表達心聲的權益。

他舉例,2013年5月8日,當時的公正黨雪州斯里斯迪亞州議員聶納茲米號召大集會,同樣遭到警方以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提控,唯隨后,上訴庭和高庭皆駁回總檢察署,並喻令聶納茲米無罪釋放。

“這也顯示法庭一致決定讓所有大馬人享有憲法所給予的民主自由,唯警方再次無視法庭對聶納茲米的判決,再扣查相關人士。”

他指出,警方身為執法人員,應該尊重現有法律,而不是隨心所欲採取任何行動,甚至可以無視法津,而且該批政治人物是主動前往警局錄取口供協助警方調查,為此警方若欲繼續調查,可讓錄口供者第二天或再定日期請他們回到警局,而不是無理扣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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