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選舉 違反聲明 持續攻擊 哈迪阿旺:“你背後插刀”

(馬江22日訊)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抨擊行動黨,在伊刑法課題上指責伊黨“背后插刀”,事實上,行動黨也曾在檳州恢復地方選舉課題上,以同樣手法對伊黨。

他坦承,民聯是一個鬆散的聯盟,各成員黨之間各有不同及不一的黨章,因此大家不能阻止對方的處事與做法。

“在伊刑法課題,我覺得‘背叛’並不存在,因為行動林吉祥在2011年已簽署有關伊刑法的聯合聲明,公正黨拿督斯裡安華也簽署該聲明。”

他說,伊黨雖不同意行動黨欲恢復地方選舉的決定,卻只是沉默以待;反觀行動黨針對丹州欲落實伊刑法課題表態不同意后,還繼續發言攻擊伊黨。

哈迪說,民聯曾在2011年針對伊刑法課題達成共識,並由他和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及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簽署聯合聲明。

“在聲明中,各成員黨接受落實伊刑法是丹州政府的權力;我們也接受行動黨的立場,即是‘不同意中的同意’。”

他昨晚出席世界伊斯蘭學者協會主辦的第3屆國際穆斯林團結大會后,在記者會上這么批評行動黨。

他說,50年代開始,該黨已開始與各界談論伊刑法課題,1993年,該黨在丹州議會提呈該法案前,更在吉隆坡召見各政黨、非政府組織,包括非穆斯林非政府組織、國際人權組織等,商議此課題及收集各方意見。

他說,在民主國家,各成員黨之間存有不同看法是平常事,就好像巫統,也分成很多小圈子,有不同政見。

承認提呈國會私人法案

哈迪阿旺証實,他將向國會提呈1993年伊斯蘭刑事法典II(2015年修正)的私人法案,目前正等待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阿敏擬訂提呈日期。

“這是議長的權力,我們必須遵守議會常規。”

他說,根據議會常規,私人法案必須先獲得一名部長的同意,才可在國會提呈,在國會上的一讀只是讀出法案名稱,二讀是辯論,三讀是尋求通過。

根據《哈拉卡》報導,哈迪已在3月18日提呈法案到國會,而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週六也說,哈迪已單方面決定在4月9日國會下議院會議的最后一天提呈伊刑法。

“涉及修改聯邦憲法的法案,必須獲得2/3國會議員的支持,否則只需獲簡單多數票即可通過。”

哈迪透露,不管法案最后是否獲得通過,該黨已做了該做的事。

詢及公正黨、行動黨及國陣13個成員黨,已表態反對伊刑法,哈迪說,提呈該法是該黨的義務,國會通過與否,屆時就能知曉。

還是民聯一分子

詢及該黨目前與行動黨及公正黨的關係,哈迪阿旺說,伊黨至今還是民聯的一分子,至于未來會不會退出民聯,那是未知數。

“還未發生的事,我無法評論。”

詢及他因伊刑法課題而被友黨責罵,他說,伊黨黨員自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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