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逝世欲取回聯名房子 先申請遺產執行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兄逝世欲取回聯名房子 先申請遺產執行書

哥哥逝世前沒有立遺囑,妹妹如何取回聯名房子?



⊙來自增江北區的張女士指出,她與哥哥擁有一間聯名房子,房貸早已供完。

她說,哥哥不久前不幸逝世,在生前沒有立遺囑,因此她在申請取回聯名房子時面對困難。

“根據遺囑分配法令,若死者生前未立遺囑,遺下的財產將首先分配給父母、妻子及孩子。”



她詢問,是否可以根據遺囑分配法令,直接將房子擁有權直接轉移給父母,如何辦妥法律程序?

林若輝律師

若事主哥哥沒有立遺囑,則需根據遺囑內容分配哥哥的財產,首先家人需先申請遺產執行書。

根據遺囑分配法令,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立遺囑,遺留下來的財產將會首先分配給父母、妻子和孩子。

若死者沒有妻兒,死者父母有權力接管聯名房產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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