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叶奸杀案”案中案 被告父指口供有出入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朱玉叶奸杀案”案中案 被告父指口供有出入

(亚罗士打23日讯)“朱玉叶奸杀案”的“案中案”,被告沙里尔父亲拿督查阿法今早在庭上,坚持指警局录取的口供与他所给的口供有所出入。



辩护律师三苏今日在高庭说,查阿法的儿子沙里尔于2012年1月17日被捕,同年1月22日被押送至亚罗士打的吉打州警局总部。

查阿法对此说,他是在获悉后赶到警察总部,并向当时负责此案的吉州刑事调查组副主任刘镇发,要求与儿子见面;但刘镇发指需上司指示。

“刘镇发随后带我会见当时的吉打州刑事调查主任查卡里亚,后者答应我可与儿子见面,随后要求我录取口供。”



没看过口供内容

他说,当时负责记录口供的警官再诺问他,为何出售纳沙丽雅休旅车,而他仅回答需要更换更大辆的轿车,而非如同现在口供内所说,那是因为该车与一起谋杀案有关。

查阿法强调,再诺当时并未向他询问是否与被告一起丢弃一把刀,以及是否与被告一起将一把刀,丢进双溪大年丽雅花园将的垃圾桶。

他说,录取口供后,再诺仅向他念出口供记录,并指示他签名,期间他并没看过口供内容。

”再诺之后曾邀请我出席在马六甲住家举办的宴会,当时我们仅吃东西聊天,并未聊到沙里尔的案件。”

查阿法在2013年,也与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卡查里见面,并在那时发现口供内容有三大出入,查阿法随后也向主控官提出问题。

他说,随后在法庭的证人室内重遇再诺,后者却指事发已久,因此不记得当时所记录的内容。

朱父朱亚寿今日也在公正党州议员黄思敏、林桂亿及儿子朱汉强陪同下,出庭聆听审讯。

控状:

沙里尔(32岁,商人)被控于2006年1月14日下午5时30分至1月15日凌晨3时05分,在双溪大年青松岭俱乐部致死朱玉叶,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基于证据不足,法庭于2013年6月25日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上诉庭三司于2014年10月13日撤销高庭对被告的无罪判决,批准控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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