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3日訊)“朱玉葉姦殺案”的“案中案”,被告沙里爾父親拿督查阿法今早在庭上,堅持指警局錄取的口供與他所給的口供有所出入。
辯護律師三蘇今日在高庭說,查阿法的兒子沙里爾于2012年1月17日被捕,同年1月22日被押送至亞羅士打的吉打州警局總部。
查阿法對此說,他是在獲悉后趕到警察總部,並向當時負責此案的吉州刑事調查組副主任劉鎮發,要求與兒子見面;但劉鎮發指需上司指示。
“劉鎮發隨后帶我會見當時的吉打州刑事調查主任查卡里亞,后者答應我可與兒子見面,隨后要求我錄取口供。”
沒看過口供內容
他說,當時負責記錄口供的警官再諾問他,為何出售納沙麗雅休旅車,而他僅回答需要更換更大輛的轎車,而非如同現在口供內所說,那是因為該車與一起謀殺案有關。
查阿法強調,再諾當時並未向他詢問是否與被告一起丟棄一把刀,以及是否與被告一起將一把刀,丟進雙溪大年麗雅花園將的垃圾桶。
他說,錄取口供后,再諾僅向他念出口供記錄,並指示他簽名,期間他並沒看過口供內容。
”再諾之后曾邀請我出席在馬六甲住家舉辦的宴會,當時我們僅吃東西聊天,並未聊到沙里爾的案件。”
查阿法在2013年,也與負責此案的主控官卡查里見面,並在那時發現口供內容有三大出入,查阿法隨后也向主控官提出問題。
他說,隨后在法庭的證人室內重遇再諾,后者卻指事發已久,因此不記得當時所記錄的內容。
朱父朱亞壽今日也在公正黨州議員黃思敏、林桂億及兒子朱漢強陪同下,出庭聆聽審訊。
沙里爾(32歲,商人)被控于2006年1月14日下午5時30分至1月15日凌晨3時05分,在雙溪大年青松嶺俱樂部致死朱玉葉,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基于證據不足,法庭于2013年6月25日宣判被告無罪釋放。
上訴庭三司于2014年10月13日撤銷高庭對被告的無罪判決,批准控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