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總挑戰派責嚴重違章 吁葉新田取消28日會議

(吉隆坡23日訊)董總挑戰派18名中央委員今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董總主席葉新田立即取消2015年3月28日將召開及嚴重牴觸董總章程的“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

“請葉新田在14天前(即2015年3月27日之前)發出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通知信,並將解散及重新復選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列入會議議程。”

18人也要求葉新田,馬上收回2015年3月20日發出4封撤銷莊俊隆和鍾偉賢兩人常委職務,以及委任張志開和黃亞珠為常委的函件,並向前兩者公開道歉。

18名中委與法律團隊進行研究后得到以下3個結論:

(1)依據董總章程,董總主席無權撤銷任何一名中央常務委員(包括委任的中央常務委員)。葉新田私自撤除莊俊隆和鍾偉賢,根本亳無法源基礎,突顯個人獨裁性格及具不良意圖。

(2)依據董總章程第5.3.2條文,只有中央常務委員會有權力從中央委員中選出進行填補或暫代因事故出缺的常務委員職位。葉新田無視章程,私自委任張志開和黃亞珠出任常委,嚴重違反董總章程,是嚴重違法行為,葉新田已將個人凌駕董總章程之上。

(3)2015年1月20日高庭法官批准雙方代表律師達致的3項協議,其一是:原有由訴方委任的中央委員及中央常務委員不可更換,直到案件審結。

“換言之,從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4月9日的21天內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期間,仍屬案件審理期,不能更換董總中央委員及董總中央常務委員,否則就是刻意破壞協議,是藐視法庭的行為。”

18發表聯合聲明董總中央委員

副主席:許海明、陳國輝及劉利民

秘書長:傅振荃

財政:林國才

副財政:莊其川

常委:莊俊隆、鍾偉賢

中委:楊應俊、陳大錦、黃博諄

李官仁、劉天亮、吳茂明

黃國鴻、周惠卿、黃劍鋒、李添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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