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起獲2753萬公升走私柴油
(吉隆坡24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長拿督斯里哈山馬歷說,從2010年至2014年,部門共取締了2753萬2819公升走私柴油。
他說,走私柴油是抵觸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
他今日以書面答覆行動黨峇吉里區國會議員余德華的提問時指出,玻璃市共起獲29萬4094公升,吉打州共起獲171萬7999公升、檳城是106萬366公升、霹靂是204萬3830公升、雪蘭莪是153萬2194公升、森美蘭是83萬4513公升、馬六甲是14萬7455公升、柔佛是211萬8224公升走私柴油。
“彭亨則是起獲231萬1536公升、吉蘭丹是62萬4640公升、登嘉樓是34萬1385公升、砂拉越是190萬6850公升、沙巴是87萬4643公升以及直轄區(布城和納閩)是1172萬5091公升走私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