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龙:现在还能做甚么呢
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II)法令的修订法案,在丹州议会三读通过了,订成了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II(2015年修正)法典。
有政客说,放心,此法只对穆斯林有效,非穆斯林没事。
言下之意,如果非穆斯林与穆斯林通奸被捉,穆斯林将在该已通过成为法典的条文下被控和被判,非穆斯林能豁免,或另外被控上联邦法庭?
非穆斯林不敢相信它不会影响日常生活。大家一直活在一个以英国人在殖民时代留下的一套宪法,在一个世俗国的法制管理之下,一切偷骗拐抢刑事行为,都受到公平的制裁,没有人抱怨,即使是反对党议员的政治斗争,也通过现有的司法平台,在官司中取得胜利。
事件虽只发生在吉兰丹这个逾九成是穆斯林的州属,但是,伊斯兰党那些执意要将上苍的法律施于全国的政治狂热分子,不免会得寸进呎的把法令草案再呈往国会。
伊斯兰党的州政府里面,不乏支持该党理想的非穆斯林,这些非穆斯林,一边在伊党政治人物的护阴下,图得一官半职,一些商家也在丹州内取得商业机会和财富。
这些官场小官,以及在商场上的得利者,对伊斯兰刑事法的通过与落实,未曾也未敢向他们的头头进谏半句,人微言轻,有自知之明。
想当然尔,他们也只不过是一些有权无实的芝麻官,就算是言论常受关注的伊党支持者大会堂前主席符芳侨,也因为忠言而被轰了出去,现只能在伊党门外空喊话。
伊党华裔支持者在伊党都不得其门而入了,之前叫大家放心的,也不敢再叫大家放心了,米(法令)已成炊了,他们现在还能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