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指出,由于民眾常把服務稅(service tax)與服務費(service charge)混為一淡,將建議將商家自行征收的服務費易名為餐館費或酒店費。
他強調,服務費主要是給員工的小費,不是上繳政府的稅務,消費者若不滿意相關服務態度,可拒絕支付服務費。
但他說,易名建議目前仍在討論階段,未有定論,同時已將此建議傳達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並會發出指南。
他今日在與媒體的消費稅及時事課題對話講座上,如是指出。阿末馬斯蘭補充,不是所有餐館征收服務費,業者旨在提供具競爭優勢價格來吸引更多客戶。
撥3億供特別退稅
另外,阿末馬斯蘭指政府在4月1日實施消費稅后,將在6個月內提供商家特別退稅(Special Refund),政府在這方面具有3億令吉預算配額。
他說:“我們不希望商家將消費稅成為調漲物品價格的藉口,所以符合資格商家可為已付銷售稅的存貨,在限定時間內申請特別退稅。”
商家需先將商品的服務及銷售稅扣除,才將消費稅加入商品標價,因此當局預期商品價格未升反降。
此外,有指將有更多集會反對消費稅實施,阿末馬斯蘭促請有關方面進一步了解消費稅運作。
一馬發展形象被抹黑
Edra Global能源展延上市
由于反對黨不停嘗試抹黑一馬發展公司(1MDB)形象,導致后者能源臂膀Edra Global能源上市計劃被逼展延,但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還是希望,上市計劃可在今年內執行。
“一馬發展公司是項長期投資活動,本來可以解決現金流問題,基于反對黨不斷抹黑公司形象,導致現金流問題無法獲得解決。對此,該公司上市計劃將展延但仍會繼續。”
阿末馬斯蘭在出席與媒體的消費稅及時事課題對話講座上如是指出,並希望Edra Global能源上市計劃能在今年執行。
據早前報導,Edra Global能源冀上市籌資40億美元(約133.9億令吉),不過爆出連串債務醜聞,因此不斷展延。
只能在6個月內申索
阿末馬斯蘭重申,商家可在實施消費稅后的6個月內申請索回特別退稅,而且只能通過納稅人聯繫點(TAP),準確無誤的呈交申請,這6個月內只能申索一次,申請后不能做出修正。
他指出,如果申請的退款金額少過1萬令吉,只需要特許會計師的審計證明;超過1萬令吉則需獲批准的(第3方)公司審計師簽署的審計證書。
“許多民眾不懂現有產品已加入服務及銷售稅,因此認為消費稅為額外征稅,但實際上是以新稅制取代舊稅制。”
索取特別退稅商家需確保手中持有發票,而且在4月1日前已全數付款。
在特定情況下,符合特別退稅資格者無法展示已支付產品銷售稅證據,而相關銷售稅無法列明在發票內,商家可依據以下方程式,索回20%特別退稅。
特別退稅 = 售價x20%x銷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