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葉新田做3件事 董總改革派發律師信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4日訊)蔡慶文律師樓今日代表18名改革派董總中委,正式發出律師信,要求董總主席葉新田在24小時內,取消本月28日召開的“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及“還原”莊俊隆及鍾偉賢身為董總中央常務委員職務,否則將採取下一步行動。
該律師信也要求葉新田履行高庭諭令,在本月20日至4月9日內解散及重新復選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
高庭于本月20日駁回葉新田(申請人),挑戰秘書長傅振荃發出的召開中委會特別會議通知信內的兩項議案是否合法的申請后,葉新田在高庭判決他敗訴的4小時后,發出2封信函撤除2名改革派常委,即莊俊隆及鍾偉賢。
律師信中提及葉新田上述做法,有違董總章程。包括葉新田另外委任張志開和黃亞珠,以取代莊俊隆和鍾偉賢,也是不符合程序。
葉新田訂于本月28日召開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以討論及通過秘書會議記錄及財政報告,包括接納2015年董總財政預算案及工作計劃,然而,莊俊隆和鍾偉賢沒收到會議通知信,但這並不能解決董總當前危機。
根據高庭諭令葉新田,必須在21天內召開中央委員會,討論及解決傅振荃等18名中委所提出的兩項議案,也就是解散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及重新復選第2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
所以,葉新田訂于本月28日召開的會議,根本與遵行高庭諭令無關,因為並非解散及重選第2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
與此同時,本報嘗試致電葉新田詢問回應,但至截稿為止,對方沒有接聽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