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副大臣:統治者理事會雖拒絕 私人法案仍可呈國會
(哥打峇魯25日訊)吉蘭丹副州務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馬披露,儘管馬來統治者理事會已拒絕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355法令)修訂的建議,但伊黨丹州政府還是可向國會提呈私人法案。
他指出,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拒絕修改上述法令,意味聯邦政府無法在國會修改這項法令,但伊黨丹州政府還是可提呈私人法案。
莫哈末阿馬今日在州行政議會會議後,針對來統治者理事會拒絕修改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355法令)刑事權限的建議時指出,吉蘭丹蘇丹端姑莫哈末五世日前為吉蘭丹第13屆州議會第3季第1次會議主持開幕時,已宣佈支持在丹州落實伊刑法。
他說,許多人對此感到混淆,以為丹州政府要修憲,實際上僅是修改伊刑法(355法令),讓伊斯蘭法庭有權實行伊刑法鑒明的刑法,如酌定刑罰(Takzir)、通姦(zina)罪、偷竊(sariqah)、搶劫(hirabah)和喝酒(syurb)。
“伊刑法只需在州議會通過,無需再帶上國會。伊黨的職責是向國會提呈私人法案。”
他也解釋,修改伊刑法(355法令)並沒有涉及修憲,因此只需在國會下議院獲得112名議員支持即可通過。
“由於中央政府沒有回應是否由伊黨丹州政府提呈私人法案,所以我們決定由我們提呈法案,希望國會議員支持。 ”
他補充,該黨正等待國會擬定日期。丹州及中央的伊刑法技術委員會已經針對這項法令進行商討,並同意伊黨丹州政府提呈私人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