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5促政府維護憲法 推伊刑法等於棄中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G25促政府維護憲法 推伊刑法等於棄中庸

(吉隆坡25日訊)挺中庸25名前馬來高官(G25)促請政府維護憲法作為我國最高法律的地位,阻止伊刑法的落實。



G25指出,落實伊刑法將是向世界表明,馬來西亞摒棄中庸精神,我國將會被視為一個以宗教律法為治國理念的國家,並受限于宗教司的詮譯。

該組織也質疑在多元種族與宗教的國家,例如馬來西亞,落實伊刑法的必要性。

“在1957年,統治者會議、由巫統、馬華及國大黨組成的馬來亞聯合邦政府,以及英國政府,認同李特制憲委員會建議的內容以馬來亞聯邦憲法為依據。”



不應捨棄憲法基本原則

G25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任何企圖修改憲法,以落實伊刑法的行動,明顯違反聯盟成員黨在1957年與1963年,和沙巴與砂拉越達致的協議。

該組織說,馬來西亞協議簽署前,沙巴與砂拉越商討了20點協議與18點協議,沙巴州的第一點協議闡明,不反對伊斯蘭成為馬來西亞的國教,沙巴州內沒有官方宗教,馬來亞憲法的伊斯蘭相關條款,不適用于沙巴。

“砂拉越的18點協議也類似,強調每個人都有宗教自由。”

G25強調,國會不應捨棄聯邦憲法的基本原則,讓伊斯蘭黨落實伊刑法。

“一個經濟開放的多元種族國家,不能為了讓伊黨落實伊刑法而改變憲法的世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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