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摩哆面书转卖 少年匪买家全落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偷摩哆面书转卖 少年匪买家全落网

(槟城25日讯)少年匪偷摩哆后竟敢敢在面子书上公开售卖,遭警方盯上逮捕,连累买家也遭警方一一揪出!



据了解,人小鬼大的19岁少年嫌犯,是仅以低至350令吉至1500令吉的价钱,转售这批报失摩哆,警方目前还在调查,买家到底知不知相关摩哆为贼赃。

嫌犯已向警方招认,至今共至少涉及17宗摩哆偷窃案,其中10辆摩哆已被警方起回,并逮捕10名买家查辨。

槟州警方专案小组日前接获可靠消息后,本月9日(周一)凌晨3时,前往车水路某家加油站周遭进行埋伏监视,并于30分钟后,目睹嫌犯骑着摩哆在该加油站出现。



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奥法力助理总监,今早在百大年路警局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警方相信该名嫌犯即是警方调查目标,且早已与买主联系,在双方遵照约定的见面时间及地点,在该加油站出现。

承认涉17宗案

“警方专案小组员趁著嫌犯,与顾客进行转售二手摩哆交易之际,火速上前包抄逮捕该名男嫌犯。”

他说,警方较后向这名无业的嫌犯录取口供时,对方承认曾经涉及州内17宗偷窃摩哆转卖案,警方对此要求男嫌犯提供买主的联络号码,以持续追踪被盗摩哆的所在地。

“警方根据男嫌犯提供的电话,成功联系部分二手摩哆买主,并要求他们将向嫌犯购买的摩哆归回警方,以助调查。”

他续说,截至昨晚,百大年路警局成功获得买主配合,充公10辆失窃摩哆。

另外,他说,经过警方调查后,该名男嫌犯未曾有任何罪案纪录,而尿液检验呈阴性反应。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偷窃)条文、第411(非法拥有贼赃)条文,以及第414(私藏贼赃)条文,调查此案件。

“聘用”年龄相若少年“送货”

男嫌犯“聘用”1名年龄相若的华裔少年,唆使对方协助“送货”,每运送1辆摩哆,即可获得50令吉酬劳!

米奥法力指出,据警方从男嫌犯口供查知,嫌犯多次指使1名年龄约18岁的华裔男子,运送其所偷窃得逞的摩哆至指定地点。

“对方一旦成功运送1辆摩哆至指定地点,则将获得50令吉工资。”

另外,较早前,警方也命令19岁男嫌犯带领警方专案小组至两个匿藏摩哆地点,即打枪埔及发林区某公寓,各别起获1辆在诗布朗再也报失的摩哆,及在发林失窃的1辆摩哆。

“据调查,嫌犯常在西南区干案盗摩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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