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多付電費避開懷疑 檳警破2煉毒中心

(檳城25日訊)華裔毒販用電子烘爐煉毒耗電量甚大,為避嫌而狡猾地常多付電費,以便電費單不會出現高數額電費,而引來懷疑。

檳警方在甘密山路某組屋單位內破獲一間煉毒中心,記者發現其電費單負30多令吉。

針對此事,國能檳州總經理莫漢達斯今午接受電訪時說,國能不是依用電量瓦特計算,只要住家用電量不超過20令吉,就免付電費,由政府提供補貼。

檳警方在警察日前夕建功,在短短一小時內,接連搗破檳島區內2間煉毒中心,起獲共達43公斤,市場值52萬令吉的毒品,並逮捕3名年齡約30歲華、印裔男子。

毒品價值50萬

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力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接獲民眾投報后,昨晚10時拉隊到甘密山路某棟組屋展開掃毒行動。

“當警方抵達該單位時,屋內1名年約30歲的華裔男嫌犯不願就範開門,被警方只好破門而入逮捕對方。”

他說,警方搜查后在該煉毒所起獲重4萬2155克毒品,包括1萬5151克疑似海洛因毒品、1138克重海洛因鹼及2萬5866克重的咖啡因。

“一旦上述毒品脫售,嫌犯可賺取高達50萬令吉收入。”

他今早在出席百大年路警局“第208屆警察日”慶典后,與檳警肅毒組主任顏明江警監召開記者會時說,警方也充公一些煉毒器具如烘爐及罐裝化學品。

“據警方初步調查,該名男嫌犯已在單位內煉毒超過3個月,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117條文扣留嫌犯,以助調查。”

當記者詢及該單位是否屬嫌犯時,米奧指警方初步相信該單位是出租單位,至于該住家單位是否屬嫌犯則有待確認。

警方目前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調查,罪成者唯一刑罰是死刑。

電費單負款有2大可能

報導:陳日翔

據《中國報》記者向國能檳州總經理莫漢達斯所介紹的國能服務員阿南達了解,嫌犯住家電費單所記載拖欠(Tunggakan)負36令吉94仙有2大可能性。

“第一,該住戶于上一個電費單多繳付36令吉94仙,因此,2月份電費單出現負36令吉94仙的情況。”

她說,其二可能性則是國能追回早前實際使用瓦數的費用。

另外,她解釋,電費單上所記錄的最后付款額(Bayaran Akhir)55令吉85仙,則表明用戶已繳付電費。

租屋煉毒無懼電眼

華裔毒販無懼閉路電視,不怕被拍攝到真面目,租住保安森嚴的組屋單位煉毒。

警方週二(24日)晚上10時許,接獲情報后就上門取締,當場逮捕該名華裔毒販。

該間煉毒廠的毒品數量不少,警方從週二晚上計算毒品至週三凌晨4時許,才算好毒品分量。

據所見,毒販所租住的組屋升降機內外,都有安裝閉路電視,而升降機外也置放一台電視熒幕,居民可看見所有攝錄鏡頭拍到的情況。

但毒販不怕樣貌被拍到,照樣租住在該棟保安森嚴的組屋單位煉毒。

毒販租住的單位在16樓的角落間,平日鮮少人會經過其家門。而根據觀察,該棟組屋大部分居民都是友族,較少華裔住戶。

闖高級公寓破煉毒所

次宗掃毒案,檳警察總部毒品犯罪調查組在接獲可靠情報后,于週二(24日)晚上11時15分前往新時代廣場附近某棟高級公寓,展開破門掃毒行動。

米奧法力指,已有犯毒前科的2名年約30歲印裔男子,于上述公寓某一單位內煉毒超過3個月,週二晚上在警方叩門不獲屋內2名嫌犯應門后,展開強行破門入屋。

“隨之,警方成功瓦解該單位小型煉毒所,並起獲1包市值2萬令吉、重達1000克海洛因,及充公多樣煉毒器具。”

他說,警方目前已援引刑事法典第117條文扣留嫌犯,並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開檔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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