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孝順少年打工存錢,欲透過網絡購買手機給母親,卻遇網絡老千,把錢匯給對方后,無法取得手機!
對方接著也諸多推搪,甚至遊說事主付更多錢,才能取得手機,幸事主察覺有詐,揭穿騙局。
陳姓事主(18歲,學生)今日透過蓮花苑區州議員張菲倩,召開記者會指出,他于上週五(20日)瀏覽一個網購平台,看到一名賣家以低于市價出售iphone 5s,而正好他打算買一個新電話送給母親,就留言給賣家詢問詳情。
他指出,過一段時間,對方私訊回复他洽談價格,最終雙方議定以1250令吉成交,並表示只要他匯款后,就能在3個小時內取得手機。
指快遞過程出現延誤
“我們過后是以WhatsApp聯絡,對方要我匯款到其私人戶頭,但是我匯款后,卻一直沒有收到手機。”
他說,當時他也向對方追問,而對方指手機快遞過程出現延誤,還要他多付500令吉的稅務,才能取得手機,令他開始懷疑對方。
他指出,他撥電給對方,對方不肯接聽,但是肯回應WhatsApp短訊,當他要對方退款時,對方還很不友善地以粗口辱罵他。
他指出,他當天下午就向警方報案,警方則要他向消費人仲裁庭投訴。
“之后,我就向張菲倩投訴,也有到銀行調查對方戶頭資料,發現對方並非本地公民。”
疑唆使外勞當錢驢開戶頭
老千集團疑利用外勞的名義開設銀行戶頭,唆使外勞當“錢驢”,一旦警方從銀行戶頭追緝老千,老千也能逍遙法外!
張菲倩指出,陳先生的案件已經是她近期內,接到的第二宗有關網購智能手機被騙案。
她說,上一宗受害者的遭遇與陳先生差不多,都是在把錢匯給賣家后,無法取得智能手機,進而賣家又以不同理由,要事主匯更多錢到戶頭,以取得手機。
上一個受害者失3500
“上一個受害者損失了3500令吉,我們也去調查了其匯款的戶頭,也是一名外勞開的。”
她指出,不但如此,這兩宗案件受害者報案后,警方的反應也相同,都是要受害者到消費者仲裁庭投訴。
她說,這兩宗案都是欺詐案件,警方是必須展開調查,而不只是到消費人仲裁庭而已。
張菲倩扮顧客擬套料
張菲倩曾親自假扮為顧客,向陳姓事主案中的賣家求購智能手機,並也嘗試向對方套料。
她說,對方給了她一個網址,聲稱是公司網址,惟有關網址是與早前陳先生得到的完全不同。
“我登陸了那網站后,發現有很多來自世界各地客戶的留言稱讚該公司服務,而且還說公司總部設在美國,在本地芙蓉有一間分店之類的資料。”
她指出,她會去核實有關資料,並調查芙蓉是否有分店。
瀏覽公司網站才相信
陳姓事主說,在他與對方交易前,對方曾表示是一名手機店業者,還有公司網站,他瀏覽網站后,才相信對方。
“但是那個網站,在幾天后就無法登入。”
他也透過網購平台管理員,取得對方面子書網頁,但無法確定是否對方。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蓮花苑區州議員投訴局主任楊順鑫,及安邦再也市議員林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