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婆過世1年保管人拒公佈 可發信要求交出遺囑

家婆死后1年,遺囑保管人卻遲遲不肯公佈遺囑。

劉女士說,她家婆在1年前過世,生前也已立下遺囑,分配其遺產,然而遺囑保管人,卻一直沒有公佈遺囑。

她指出,他丈夫有數位兄弟姐妹,基本上已知道家婆的安排,惟對方不肯公佈遺囑,他們無法去執行。

“家婆生前用本身名義買屋子送給每一個孩子,不過屋子還未建竣,家婆已經去世,屋子仍在家婆名下。”

她說,上述房子也因為發展商遲了1年才交屋,發展商必須給予賠償,而該筆賠償已經開出支票在家婆名下,又應該如何去分配?

★林若輝律師

我建議事主的兄弟們,可以聯合發信給該名遺囑保管人,要對方交出遺囑。

身為保管人沒有任何理由拒絕交出遺囑。

另外,針對發展商遲交屋的賠償,發展商已經發出賠償,且名字是其家婆名下,就是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待取得遺囑后,按照遺囑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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