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煽動法對付異議者 公正黨動議革除警總長

(吉隆坡25日訊)公正黨峇央峇魯國會議員沈志勤援引議會常規18(1),要求議長批准國會緊急辯論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的行為,並基于3項理由,革除其職務。

這3個理由分別為,濫用煽動法令對付國會議員、隨意扣留和平集會的參與者,以及任意的透過社交媒體進行打擊行動。

這也是民聯提呈第2項有關警察總長的動議。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曾在週一致函國會下議院,要求援引煽動法令扣留人民公正黨班底谷國會議員努魯依莎的卡立,提交國會特權委員處置。

沈志勤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說,卡立濫用煽動法令對付國會議員、扣捕集會人士以及透過社交媒體如推特,發出指示扣留行動,這足以構成開除卡立的理由。

影響我國聲譽

他說,截至今天已有36名國會議員、社運人士、大學講師及大專生,遭警方以煽動法令調查或逮捕,已違反聯邦憲法賦予民眾的發言權。

“警方于本月23日在關稅局大廈扣捕79人,連參與燭光會聲援行動的民眾也被扣留,這有違上訴庭宣判和平集會法令賦予人民集會權利。”

他也說,卡立行為引起國際關注,並登上《紐約時報》的新聞,指卡立透過推特向抨擊政府的人士發出警告以及指示下屬展開調查。

沈志勤說,卡立持有雙重標準看待民聯領袖和國陣領袖,因警長僅是扣留反對黨領袖,而國陣領袖則沒有人遭捕。

他認為,卡立的行為已影響我國聲譽,所以呼籲內政部長革除卡立,以維護皇家警察的良好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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