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摩哆面書轉賣 少年匪買家全落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偷摩哆面書轉賣 少年匪買家全落網

(檳城25日訊)少年匪偷摩哆后竟敢敢在面子書上公開售賣,遭警方盯上逮捕,連累買家也遭警方一一揪出!



據了解,人小鬼大的19歲少年嫌犯,是僅以低至350令吉至1500令吉的價錢,轉售這批報失摩哆,警方目前還在調查,買家到底知不知相關摩哆為賊贓。

嫌犯已向警方招認,至今共至少涉及17宗摩哆偷竊案,其中10輛摩哆已被警方起回,並逮捕10名買家查辨。

檳州警方專案小組日前接獲可靠消息后,本月9日(週一)凌晨3時,前往車水路某家加油站周遭進行埋伏監視,並于30分鐘后,目睹嫌犯騎著摩哆在該加油站出現。



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力助理總監,今早在百大年路警局召開記者會時指出,警方相信該名嫌犯即是警方調查目標,且早已與買主聯繫,在雙方遵照約定的見面時間及地點,在該加油站出現。

承認涉17宗案

“警方專案小組員趁著嫌犯,與顧客進行轉售二手摩哆交易之際,火速上前包抄逮捕該名男嫌犯。”

他說,警方較后向這名無業的嫌犯錄取口供時,對方承認曾經涉及州內17宗偷竊摩哆轉賣案,警方對此要求男嫌犯提供買主的聯絡號碼,以持續追蹤被盜摩哆的所在地。

“警方根據男嫌犯提供的電話,成功聯繫部分二手摩哆買主,並要求他們將向嫌犯購買的摩哆歸回警方,以助調查。”

他續說,截至昨晚,百大年路警局成功獲得買主配合,充公10輛失竊摩哆。

另外,他說,經過警方調查后,該名男嫌犯未曾有任何罪案紀錄,而尿液檢驗呈陰性反應。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偷竊)條文、第411(非法擁有賊贓)條文,以及第414(私藏賊贓)條文,調查此案件。

“聘用”年齡相若少年“送貨”

男嫌犯“聘用”1名年齡相若的華裔少年,唆使對方協助“送貨”,每運送1輛摩哆,即可獲得50令吉酬勞!

米奧法力指出,據警方從男嫌犯口供查知,嫌犯多次指使1名年齡約18歲的華裔男子,運送其所偷竊得逞的摩哆至指定地點。

“對方一旦成功運送1輛摩哆至指定地點,則將獲得50令吉工資。”

另外,較早前,警方也命令19歲男嫌犯帶領警方專案小組至兩個匿藏摩哆地點,即打槍埔及發林區某公寓,各別起獲1輛在詩布朗再也報失的摩哆,及在發林失竊的1輛摩哆。

“據調查,嫌犯常在西南區干案盜摩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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