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特許經營權 一馬公司發電廠未竣工
(吉隆坡25日訊)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麥西慕指出,由於州政府提高挖沙稅務及匯率兌換,以致一馬發展公司及獨立發電商馬拉卡(Malakoff)獲該部頒布特許經營權的發電廠遲遲未能竣工。
他說,該部在頒布特許經營權給任何公司前,都必須獲金融機構證明有能力進行工程,因此才會將特許經營權頒布給上述兩家公司。
“至於會否對有關公司採取行動,政府有權力這麼做,但有關公司還在合約有效期內,因此政府不考慮懲罰它們。”
他是在3月23日,以書面回答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提問有關當局是否會採取行動,對付一馬發展公司及獨立發電商馬拉卡未能如期竣工的提問。
對此,潘儉偉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促請麥西慕解釋,為何頒布兩項特許經營權的發電廠至今還未開始動工,並促請能源部就此對該公司採取行動。
他說,一馬發展公司分別在去年2月及8月獲得兩項,由能源部頒布在森美蘭建設3B 2000兆瓦(MW)發電廠及在馬六甲建設4B 2000兆瓦合約,但兩者基於不夠資金,因此至今都還未開始動工。
“大馬水務與能源研究協會(AWER)曾警告,每項發電工程只要展延6個月,就會增加3億2200萬令吉的生產成本,展延一年的話,就增加6億4400萬令吉,我擔心發電廠若遲遲未動工,人民可能承擔昂貴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