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大馬銀行公會(ABM)指出,商業銀行的服務與產品,如電子轉賬、電子付款、通過其他銀行自動出納機提款、貸款及透支服務收費,從4月1日起都必須徵收消費稅。
該公會執行董事蔡枚玲今日發表文告說,針對是否被徵收消費稅,該公會列出超過300項銀行服務與產品清單,上截至該公會的網站,以供會員和公眾查詢。
她強調,消費稅推行后,目前信用卡持卡人每年所需付的50令吉服務稅將被取消,由消費稅取代;若持卡人被銀行徵收年費,則必須徵收消費稅。
“至于因逾期付款的額外費用(罰款)、自動出納卡、銀行存摺遺失的更換費用,以及未經授權的透支費,均沒有消費稅。”
她說,銀行客戶可撥打該公會的熱線(1300-88-9980)詢問,服務時間由週一至週五(不包括公假),早上9時至下午5時30分;或瀏覽該公會網站(www.abm.org.my)查詢。
銀行服務與產品 | 沒有消費稅 | 有消費稅 |
儲蓄、來往和定期存款戶頭 | 利息 | 電子轉帳、電子付賬、通過其他銀行自動出納機提款的收費 |
貸款和透支 | 利息 | 手續費 |
匯款 | 匯款 | 銀行本票、即期匯票費用 |
支票 | 簽發支票 | 支票處理費、支票簿(不包括印花稅) |
信用卡和簽賬卡 | 利息 | 年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