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參與集會無罪釋放 上訴庭維持高庭判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21人參與集會無罪釋放 上訴庭維持高庭判決

(布城27日訊)上訴庭今日維持高庭判決,撤銷總檢察署就早前21名被控在2008年參與紀念淨選盟1週年非法集會者無罪釋放的上訴。



以拿督莫達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裁決時說,總檢察署沒有遵照法庭的指示,即在規定的時間內入稟申請上訴的宣誓書,因此批准辯方提出的初步反對申請。

較早前,21名被告其中一名代表律師哥賓星在庭上指出,辯方在初步反對申請中指出,總檢察署理應在2月18日入稟宣誓書,不過,總檢察署卻在本週三才入稟。

主控官萊拉花蒂副檢察司則解釋,延遲入稟是因為她並沒有接獲上頭的指示。



但上訴庭三司一致決定,撤銷總檢察署的上訴申請。

其余二司是拿督東姑麥蒙及拿督斯里扎卡利亞。

八打靈再也地庭于2012年9月18日裁決,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等21人,在2008年參與紀念淨選盟1週年集會案表罪不成立,21人當庭獲釋。

總檢察署之后向莎阿南高庭提出上訴,高庭于2014年6月5日以“沒有上訴理由”撤銷總檢察署的上訴申請。

被控21人除了潘儉偉外,還包括雪州前行政議員劉天球、行動黨甘榜東姑區州議員劉永山、蓮花苑州議員張菲倩、天主教會神父保羅利諾、社運分子黃文強等。

他們被指于2008年11月9日在八打靈市議會公園,參與紀念淨選盟1週年紀念集會時,被警方逮捕,並在警察法令第27(5)(a)條文和第24(4)條文下被提控,罪名是參與非法集會及違抗警方疏散命令。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