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参与集会无罪释放 上诉庭维持高庭判决
(布城27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判决,撤销总检察署就早前21名被控在2008年参与纪念净选盟1周年非法集会者无罪释放的上诉。
以拿督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决时说,总检察署没有遵照法庭的指示,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入禀申请上诉的宣誓书,因此批准辩方提出的初步反对申请。
较早前,21名被告其中一名代表律师哥宾星在庭上指出,辩方在初步反对申请中指出,总检察署理应在2月18日入禀宣誓书,不过,总检察署却在本周三才入禀。
主控官莱拉花蒂副检察司则解释,延迟入禀是因为她并没有接获上头的指示。
但上诉庭三司一致决定,撤销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
其余二司是拿督东姑麦蒙及拿督斯里扎卡利亚。
八打灵再也地庭于2012年9月18日裁决,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等21人,在2008年参与纪念净选盟1周年集会案表罪不成立,21人当庭获释。
总检察署之后向莎阿南高庭提出上诉,高庭于2014年6月5日以“没有上诉理由”撤销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
被控21人除了潘俭伟外,还包括雪州前行政议员刘天球、行动党甘榜东姑区州议员刘永山、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天主教会神父保罗利诺、社运分子黄文强等。
他们被指于2008年11月9日在八打灵市议会公园,参与纪念净选盟1周年纪念集会时,被警方逮捕,并在警察法令第27(5)(a)条文和第24(4)条文下被提控,罪名是参与非法集会及违抗警方疏散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