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足球賽騷亂案 6被告改口認罪

(莎阿南27日訊)鈴木杯東南亞足球賽騷亂案的6名被告今日在推事庭改口認罪,推事庭將于下週一判決。

被告阿米魯阿克馬(23歲)、祖海米阿克馬(28歲)、莫哈末納尤丁(20歲)、莫哈末依扎(26歲),及同屬親兄弟關係的莫哈末阿米魯丁(35歲)和諾哈迪(30歲)。

推事諾莎琪娜同時也擇定在4月28日聆聽,當時仍是少年犯的莫哈末納尤丁的行為評估報告。

他們在2014年12月17日被控,控狀指他們在同年12月7日晚上約9時50分,與其他還在潛逃的罪犯,在莎阿南體育館一場馬來西亞對壘越南的鈴木杯足球半決賽賽事中,涉嫌起哄引發騷亂和行使暴力毆打越南籍球迷。

他們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146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為魯斯坦副檢察司,莫哈末納尤丁、阿米魯阿克馬及阿米魯阿克馬的代表律師為莫哈末希迪爾,而莫哈末阿米魯丁及諾哈迪的代表律師為哈菲茲再諾,最后一名被告莫哈末依扎的代表律師為聶莫哈末依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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