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偉賢:撤除中委不給理由 葉新田為保個人權位

(吉隆坡27日訊)遭董總主席葉新田博士撤除中委常務及中委職務的鍾偉賢控訴,葉新田為了庇護同黨及保住個人權位,在沒有任何法源基礎下,完全沒有給予任何理由,隨意撤除他及莊俊隆的中委及常務的職位。

他也說,葉新田隨后也撤換4位中委即鍾偉賢本人、吳茂明、周惠卿和劉天亮。

鍾偉賢今日發文告指葉新田不尊重董總章程,不遵守法庭諭令,違反董總60年來一貫的通過集體領導、集體決策、集體承擔方式行事,反而一再我行我素。

“葉新田這種領導和處理方式,已立下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示範,讓許多有理想、有衝勁、有抱負,願意服務華教事業的年輕人感到失望反感,這將導致目前年輕一輩視華教為畏途,對董總這個原本的良好形象大打折扣。”

他稱當初是受到華教前輩鼓勵和影響而加入華教團體,而他及莊俊隆的年齡都在50歲以下,是32位董總中委當中最年輕的兩位。

他是在2009年加入柔州董教聯合會,隨董總在2013年改選時,被推薦出任7位受委董總中委之一,再被推舉擔任3位受委中央常務委員,而他一年后更獲推選成為本屆董教總獨中工委會常務委員及董教總全國發展華小工委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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