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属加工成品 罐头沙丁鱼需征税
(吉隆坡27日讯)关税局指出,罐头沙丁鱼需征收消费税,而龙虾被豁免征消费税,是因为沙丁鱼罐头是加工成品,而龙虾则是被列入海鲜类名单的天然食品。
这意味着凡是天然食品就豁免消费税,而加工食品则要被征税。
该局昨晚通过官网,回应反消费税联盟所提出的106道问题时说,与罐头沙丁鱼同样列为低收入者粮食的快熟面,因为是加工食品,也需被征收消费税。
“不过,售卖这些物品并且已注册消费税的商家,可以索取进项税的回扣。”
反消费税联盟在上周一直捣联邦直辖区关税局,并要求该局局长回答106道有关消费税问题;关税局只回答其中的92道问题,并且表明,当局所提供的答案,只是涉及关税局权限范围。
另外,在问及没有列入关税局指南名单的物品,是否会被豁免征收消费税时,关税局强调,有关指南只是提供参考,完整的物品名单则需参考当局所颁布的宪报。
零税率物品不涨价
该局也指出,政府是否会将有关物品或服务列入零税率的条件,主要在于人民是否需要有关物品与服务,并说当局将根据需求再做商量。
“一般上,在实施消费税后,除非是影响价格的因素出现变化,零税率物品是不会涨价的,因为所征收的服务及销售税将被算入商家的成本,而商家在实施消费税后,可向当局作出进项税回扣的申请。”
灌输良好思维防贪污
关税局也透露,当局以灌输良好思维及轮职的方式,来防止贪污滥权的情况。
该局是在回应反消费税联盟所提出的106道问题中的1题,被指是贪污情况最严重部门之一的关税局,却为何被政府委托管理消费税时,如是指出。
“政府在1970年代实施销售与服务税时,关税局也是负责管理该税务的部门,随着将在下月1日实施的消费税将取代销售与服务税,关税局理应也是负责管理消费税的部门。”
当局也指出,消费税所采取的自我评估系统,使当局被迫设立一个有效的系统,来监督缴交消费税的人士。
“这个系统将会减少官员与商家之间的互动,降低会计部门舞弊行为,这个系统将会设立多层次批准的过程,以让监督者能够掌握并记录所有过程。”
关税局也否认消费税被指对贫穷人士照成负担的指责,并指消费税的模式可以像越南和埃塞俄比亚一样,透过零税率供应令、豁免供应令和减免指令来转换成一个不会照成负担的系统。
仅有过两次调涨行动
关税局也透露,在实施服务及销售税时,当局只进行过两次的调涨行动。
“销售税是在1982年,把有关税务从原本5%调涨到10%,而服务税则是在2011年调涨。”
关税局也指出,基本需求物品被列入零税率物品项目中,民众不需急于囤积这些物品;但囤积商品以企图控制价格的商家,则会遭到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对付。
除了燃油外
王室成员豁免消费税
关税局披露,内阁部长也要消费,所以不能豁免被征税;至于王室成员和州元首等,除了燃油外,豁免消费税。
当局说,国家元首、各州苏丹、森美兰酋长(Undang)、马六甲、槟城、沙巴和砂拉越州元首,除了汽油外都不用给消费税;但他们仍需缴交所得税。
当局也指出,政府考量各阶层人士的需求后,决定对需求物品和包括教育、健康与公共交通服务等基本服务实施豁免征税政策,而残障人士在购买残障物品时,也不会被征税。
“免税物品包括义肢、轮椅、拐杖和助听器等;若低收入人民还有其他需要,政府将会研究此事,并且会再做进一步考量。”
此外,除了汽油与汽车之外,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购买的物品虽然被列为免税,但他们所使用的服务事项将会被征税,而政联企业(GLC)的物品采购与服务事项,也会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