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边缘人之跨性人(第1篇).隐藏性取向自保 LGBT争取平权阻碍重重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都市边缘人之跨性人(第1篇).隐藏性取向自保 LGBT争取平权阻碍重重

报导:罗忆雯
在大马这个保守社会,LGBT(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及跨性别者)族群一直受到打压,被标签为精神病患、恋态。



近年来,宗教保守势力的涌现,更如加压在LGBT身上的巨石。

LGBT争取平权的努力,阻碍重重。

为了自保,LGBT必须隐藏自己的性取向。



打扮成女性有罪?

前三者至少在外表打扮上可以不流露。跨性别者在外表上的变化比较明显,常常受到针对和攻击、被边缘化。

跨性别人士主要是性别认同障碍,有变性者(transsexual)、变装者(cross-dresser)、扮装者(transvestites)等人。

去年11月7日,上诉庭宣判森美兰州生理性别为“男性”、自我认同为“女性”的穆斯林跨性别者,打扮成女性并不是罪行;指1992年森州伊斯兰刑事法规第66条款称穆斯林男性穿着或打扮成女性为一项罪行,已违宪。

森州政府和另四造过后向联邦法院取得上诉准令,获允许上诉。

虽然案件未有定论,但11月7日的标竿性判决,已令跨性别人士受到鼓舞。

曾在伊斯兰法令下受对付进监狱,吃了3个月牢饭的姐妹正义组织(Justice For Sisters)顾问妮莎,对于这次标竿性判决抱持观望态度,盼跨性别者有朝一日,能真正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公平待遇。

森州的姐妹被控上法庭,正是她14年前相同的遭遇。

看着姐妹们一路走来,不屈不挠为自己身体的自主权争取权益,妮莎相信,当年自己在伊法下关进监牢受尽的屈辱,不是白受,而是磨练自己成为一只强大的老鹰,带领姐妹勇敢飞上尉蓝天空。

变性人受打压
沦为贫穷阶级

著名社运份子迪拉嘉指出,不好的法令应该检讨或废除,而不是继续滥用来缉拿无辜者。变性人面对社会压逼,无法寻找正常工作谋生,以致沦为贫穷阶级。

变性人触法被控上庭,贫困者没有能力从正常途径寻求法律援助。打官司,耗费时间和金钱,而且面对强权,胜算有限。上诉庭的判决只是恶劣环境的一滴水。

迪拉嘉解释,变性人被控上庭,首先担忧缴付罚款,一些人便向大耳窿借贷,如此也衍生其他社会问题。有者索性缺庭潜逃,导致被法庭发庭令逮捕。

穆斯林变性人被控,一般罚款是1000令吉,若是被逮捕无数次,罚款开销便足以影响其生活。玻璃市最高罚款达5000令吉。

“若认为抓变性人是‘成功’的执法行动,为何政府不想想后果。变性人受对付,会仇视执法官员,也对宗教局种下憎恨,试问这类取缔行动,又有何意义?”

母送假发接受他是女儿

送上一个假发,代表母亲终接受她是一个女儿了。

妮莎是巫印混血儿,出生在传统观念家庭,父母结合前各有家庭和子女,后来两人相遇建立新的家庭,生下妮莎和其弟弟。

不久,父亲逝世,妮莎与弟弟分别被付托母家和父家照顾,妮莎从小跟随母亲生活,阴柔性格从童年开始显现。她钟爱漂亮女性衣裙,认定自己是女生。

母亲和同母异父的姐姐软硬兼施,哄她和打骂她,要改变其性取向,但无济于事。现在妮莎步入中年,能体会到为人母者关爱骨肉的心情。

从年少闹家庭革命,入狱受尽凌辱、出狱后获得母亲接纳,再到成为人权分子,妮莎就像火凤凰般,浴火重生,活得精彩。

当年狱中剃光头,她觉得自己像头怪兽,无地自容,而向母亲要求,她出狱后买假发让她遮丑。

“果真母亲实现我的愿望,我出狱后,她就送了假发给我。拿到假发那一刻,我的心情很澎湃。我感受到她不再当我是儿子,而是把我当成女儿了。”

坐牢经历人生最大恶梦

妮莎是变性人,也曾当过性工作者。对此,她从不掩饰。

这几年,她频频活跃国内外人权交流会。她多次接受媒体访问,坦然公开在加影男子监狱服刑期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性侵犯经历。

当年21岁的她,穿女装出街,突遭马六甲宗教局逮捕控上庭,判处她3个月牢刑。

那时,她完成了局部变性手术,早已认定本身是女儿身,惟大马卡依然注明她是男性。

被关进男子监狱后,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恶梦。

遭囚犯狱卒性侵

因为,囚犯和狱卒一直拿她来取乐、欺悔,甚至性侵,强逼她口交。

出狱后,妮莎在夜店工作。夜店生活让妮莎赚了很多钱,可是她内心精神极贫乏,此时她开始认真思考人生,该不该继续沉沦下去?

“经过黑街,看见姐妹们出卖身体谋生,心里有疑问,有必要这样做吗?轮到自己面对相同状况,目睹执法员在取缔行动中对待变性人的手段,我有了启发,内心有股起伏的劲,很想摆脱这种生活。于是开始关注变性人课题,寻求非政府管道援助及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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