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U轉道路5度延工 黃泉安等看市會行動

(檳城28日訊)烏迪尼路交通圈前U轉道路提升工程五度延工,黃泉安“等著瞧”檳島市議會是否會如信中所指,終止該承包商的合約,並要求對方繳付延誤賠償(LAD)。

他說,根據他昨日才“追”到市議會拿到的公文,說明承包上述工程的承包商,若無法在下月4日的第5次延工交貨,市議會將終止合約,並在對方承擔經費的情況下,委任新承包商來完工。

“區區不到1公里的道路提升工程,競標價格竟然超過700萬令吉,也拖了3年並延工5次,這對貓政府是非常丟臉的事。”

“貓政府很丟臉”

他今日出席其選區舉辦的與民交流聚餐前,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出席者有光大區州議員鄭來興,及檳島市議員王耶宗。

他透露,該工程是在2011年招標,並在2012年動工,應在2013年9月23日竣工,但是承包商卻以種種理由要求延展,市議會也前后批准5次延工許可證。

“最后一次延工截止是下月4日,至今只有1個星期時間,是否能如期竣工還是未知數。”

最令他感到荒謬的是,如果承包商在下月4日不能如期竣工,其罰款也是每日100令吉,市議會的解釋是,凡是在2013年前招標的工程,如果是25萬令吉以上,罰款是每日100令吉,而這項工程的招標期是在2011年。

“據了解,去年起,延誤賠償已經是以工程價格的15%除以365來計算,所以上述承包商理應是以最新方式來計算其罰款。”

另外,他在與民交流聚餐致詞時也呼籲民眾,能夠在清明節時減少公開焚燒祭品,響應環保。

峇眼伊党盼檳落實伊刑法

“先從我們的屍體跨過”

針對峇眼伊斯蘭黨5區部支部表態希望在檳州有朝能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一事,黃泉安引用已故行動黨主席卡巴星的經典句子:要在大馬落實伊刑法,先在我們的屍體跨過。

他說,伊刑法是違反國家憲法,是開倒車做法,我國在1957年至1963年,在3大種族及東馬共識下,互相保證我國是世俗國,刑事法及民事法是依據普通法。

他澄清,伊斯蘭黨在吉蘭丹州議會通過的伊刑法是屬州級法令,如果沒有國會的母體法令,是不可能實行,一國兩制將會引起糾紛。

他說,卡巴星生前也有說,我們必須捍衛憲法,我國是世俗國,不是伊斯蘭國。

“我們須繼承卡巴星的原則與精神,如果有人要落實伊刑法,先在我們的屍體跨過。”

他保留,之前呼籲州政府凍結伊斯蘭黨檳州官職立場,因他不能信任伊斯蘭黨領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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