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貝欣:朝九晚五,難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方貝欣:朝九晚五,難啊!

小時候,在港劇常看見律師衣著光鮮出入法庭,更可早九晚五下班后與同事吃飯或到酒吧消遣,長大以后才發現“朝九晚五”是個奢侈幻想。



身為採訪記者,雖然上班時間定于早上上班傍晚下班,但偶爾也需要採訪早晨活動或會館社團晚宴活動,換言之,往往收工回到家就是家人已睡覺的時間。

據求職網站JobStreet.com研究顯示,在2013年針對954名大馬僱員中,將近70%的受訪者除了正式工作時間,每天還需要額外加班,也有僱員因工作時間太長,無法陪伴家人。

大家是否有想過,若不用加班,加班后有會做些什么事情呢?有人會陪家人吃飯觀看電視節目、也有人想賴在沙發滑手機,也有些則是逛街看電影等等。



在傳統職場文化,至今擺脫不了加班就同等與好員工的印象。一個高效率的員工,趕在下班前將手頭工作完成並準時下班,不一定會得到上司的賞識。

早前,聽到在某企業公司工作友人提及,公司員工抓準上司心態,刻意將工作留至臨近下班時間才開始做,造成一種工作量大做不完的假象。

有些時候,看到其他同事還未離開,只好在網絡閒逛,硬是多留半小時到一小時才離開。

無論如何,雇主都是想自己請回來的員工是勤奮的,願意“適時”加班,以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也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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