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真?誰假? 吉他老師列7宗罪喊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誰真?誰假? 吉他老師列7宗罪喊冤

報導:劉佩明
(吉隆坡28日訊)“迷姦、拍片、虐打,鋼琴老師變性奴”風波;案中男事主(吉他老師)反駁周姓鋼琴老師的一切指控,並澄清自己從不曾迷姦和虐打她,並列出對方“7宗罪”,稱指控皆是對方自導自演的戲碼!



他稱,2人曾是男女朋友的情侶關係,私下交往了一段時間,但不曾公開;他相信,對方是因不滿向他借1萬令吉遭拒及分手后,才由愛轉恨抹黑他。

李姓男事主向《中國報》喊冤,指對方的指責全是不確實的,包括他被指曾向她索取大耳窿貸款也是虛假指控,反而是他多次金錢援助對方。

他指出,對方在去年5月被音樂學院錄取,由于學院有舉行迷你演唱會讓音樂老師合作,故兩人在六七月才開始熟絡。



沒公開情侶關係

他說,隨著兩人感情逐漸深厚,漸漸發展為情侶關係,不過沒有對外公開這段關係。

“交往的時候,我們曾經發生關係,但是絕對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而非她所謂的強姦或迷姦。”

另外,他也透露,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對方多次向他以“經濟困難”為由索取金錢,而他也數次匯款給她。

直到去年12月,對方獅子開大口要求1萬令吉,但是沒有說明原因,由于能力有限,李姓男子在1月只匯款1000令吉給她。

“在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她親口對我說她背后有‘勢力’,加上要求1萬令吉,我對此感到不安,所以在1月匯錢后就選擇跟她分手。”

同時,他猜測對方的連串指控,原因在于他沒有滿足她索取1萬令吉的要求。

他說,根據計算,數次匯款的金錢總額超過2000令吉,他已經將這些記錄提交給警方。

聯絡不上女事主

本報針對男事主反駁周姓鋼琴老師一切指控,指皆是她本身自導自演,聯絡周姓女子欲尋求對證時,對方手機直接進入留言,且處于關機狀態。

本報記者至截稿前,曾多番嘗試聯絡女事主皆不果,以致無法向對方瞭解男事主所言是否屬實。

指鋼琴老師曾持刀鬧事

音樂學院閉路電視在2月曾拍攝周姓鋼琴老師拿著巴冷刀和汽油到學院包抄他,試圖在學院鬧事,李姓男子已為此報案處理。

李姓男子指出,對方曾在2月的時候帶著同伴到學院,當時還手持巴冷刀和汽油彷彿要鬧事,讓他飽受恐嚇。

“他們試圖包抄我,讓我感到被恐嚇和不安,事后將閉路電視所錄影的片段一併交給警察調查。”

他提及,車子輪胎曾經被蓄意放風,也懷疑是對方所為。

他說,對方在辭職后,曾有大耳窿張貼街招向她討債,聽聞她連自己父親的金錢也欺騙。

曾被扣查4天

警方曾就周姓鋼琴老師對李姓男子的各項指控展開調查,並將后者扣留4天,以進行深入調查;目前,警方也反過來,調查女方是否有報假案。

李姓男子指出,對方指控他在3月11日將她迷姦和虐打,但是他在當日有人證證明他根本沒有對她做出這種惡行。

他說,警方在3月13日晚上就前往他新古毛住家,將他帶往警局進行調查,歷時6小時。

后來,由于對方的指控過于嚴重,警方將他轉交給八打靈警局跟進,而他也被扣留至17日才被釋放。

他強調,如果這些指控屬實,警方不會輕易將他釋放。

上載「不在場證據」
朋友力撐男事主

被指控迷姦和虐打女鋼琴老師的李姓男事主獲得朋友力撐,在面子書上載照片證實案發時,他擁有不在場證據!

鋼琴老師昨日向媒體出示的的報案書顯示,她在3月11日凌晨1時20份被李姓男子載到空置的屋子被虐打和迷姦,但李姓男子的朋友“Seng Tham”今日上午11時許,在面子書上傳5張照片。

根據他所上載的照片,部分為拍攝報紙的新聞報導,部分則是他們的活動照片,他稱李姓男子在11日跟他們在一起慶祝生日和釣魚,所以不可能分身毒打和迷姦鋼琴老師。

林立迎:勿在面書故弄玄虛
知情者應現身說明

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促“迷姦、拍片、虐打,鋼琴老師變性奴”案知情者現身說明詳情,而非在面子書故弄玄虛,引起其他網民猜測。

他也將再一次聯繫查案官,瞭解鋼琴老師指控遭吉他老師迷姦及毆打案的真相。

林立迎昨日為聲稱被同事虐打和迷姦的周姓女子召開記者會后,一名面子書用戶在面子書評論周姓女子在這起事件中自導自演,目的是逃避大耳窿和逼父親當替死鬼,吉他老師淪為“冤大鬼”。

話說一半引猜疑

林立迎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出,周姓女子向她求助的時候有出示報案書,而在記者會上也有向媒體出示2份報案書。

他說,周姓女子稱曾經報案數次,不過在記者會上只是出示2份報案書,故他不確定報案正確次數。

對于引起網民的猜測,他促請這起事件的知情者能將事情和盤托出,而非在面子書作出不完整的評論。

“說一半不說一半會引起很多猜疑,若網民知道實情,應該完整說明整件事。”

同時,他也會到警局向查案官了解周姓女子的報案情況,若被證實報假案,則會了解是虐打報假案,或者是迷姦指控報假案。

向警瞭解報假案報道

林立迎較后在文告中也說,根據有媒體報道指警方聲稱女事主報假案,他會再一次向警方瞭解,女事主到底是受害者,還是誣告者。

“如果確定是報假案,那又是指哪個部分?是沒有迷姦?還是假毆打?警方又會採取什么行動?”

他指出,基于媒體廣泛報導此案,人民有權力知道真相,到底誰才是受害者。

警援引3條文調查

林立迎指出,警方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24 條文(危險武器傷人) 、第376條文(強姦)及第506條文(刑事恐嚇),開案調查鋼琴老師指控遭吉他老師迷姦和毆打案。

他于週六下午再次和警方聯繫,獲悉此案目前由八打靈再也警察總部調查,而女事主之前曾針對有關男事主報了幾次案。

他直言,基于案件還在調查中,查案官不便透露太多,僅表示援引以上3項刑事法典條文開案調查,他會讓警方多幾天調查再跟進,盡快還無辜者一個清白。

鋼琴老師“7宗罪”

1. 稱經濟困難多次要錢

2. 借1萬令吉不果發恐嚇

3. 自稱有背后勢力

4. 曾帶巴冷刀與汽油到 學院恐嚇

5. 轎車輪胎遭放風

6. 被大耳窿討債

7. 連親生父親也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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