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堅:別讓自己也成罪犯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陳明堅:別讓自己也成罪犯

日前印度有一名強姦犯被群眾從監獄中劫走,並脫光衣服在地上拖行6公里,還將他毆打及丟擲石頭,最終重傷不治。



印度強姦案一直屢見不鮮,嚴重程度幾乎到了無法無天,當地女性自然不用多說,連不少外地女遊客也成為受害者,民眾對這些害群之馬的強姦犯,恨之入骨,也是應該。

這些強姦犯一是繼續逍遙法外,二是被抓進監牢幾年后出獄又是“一條好漢”,不懂還會有多少無辜女性會慘遭他們魔掌,似乎是連法律也無法徹底解決的問題。

不過,這是否意味著,“替天行道”或“濫用私刑”就可以被允許?



上述事件,從新聞上所看,那些眼睜睜看著強姦犯死在眼前的群眾,竟然還能拿出手機拍攝屍體。這么看來,這些群眾的恐怖程度,比起強姦犯似乎也不遑多讓。

到底是要為死者討回公道,或純粹是自己想出風頭逞英雄?有點搞混,有點分不清。

還有一點是,該強姦犯只是疑犯,還沒被定罪。

其實,“濫用私刑”這種做法除了在保守落后國家上演,發達或進步中國家也會上演,大山腳去年也曾發生過一名青年疑偷手機,結果被群眾毆打致死的案件。

該青年也同樣是在還未被定罪前,甚至在交給警方發落前,就被群眾毆打,結果腦部重傷不治。

導致這名疑犯喪失生命的,就是那些自以為正義、自以為是在替天懲罰罪惡的群眾。殊不知,這根本就是殺人及犯罪的行為,是名副其實的罪犯。

總歸一句,法律不能操縱在自己手中,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意替天行道或濫用私刑,那每個國家都不用這么辛苦去制定法律了,而這個社會也將變得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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