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服務費再徵6%? 關稅局解說圖混淆民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餐飲業服務費再徵6%? 關稅局解說圖混淆民眾

(吉隆坡28日訊)政府在4月1日落實消費稅后,餐飲業所徵收的10%服務費,也需加算6%消費稅;而最近由關稅局上載的餐飲業消費稅解說圖中,讓民眾感到混淆,並指政府“雙重徵稅”。



根據該圖,關稅局是將食物原本價格與服務稅的消費稅,分開計算,才會讓民眾感覺政府,向消費者徵收兩次的消費稅。

根據本報記者計算,其實關稅局圖內的計算方式,並沒有徵收兩次的消費稅,只是讓民眾了解,消費稅如何在餐飲業中計算,包括加算服務稅的消費稅。

例如圖中的食物價格為10令吉,在落實消費稅后,就要將消費的10令吉,加計10%(服務費,1令吉),共計11令吉,再加算6%消費稅(66仙),總共11令吉66仙。



至於飲料方面,有關飲料售價為5令吉,在落實消費稅后,需要將5令吉,加計10%(服務費),共計5令吉50仙,再追加6%的消費稅,消費者最終需要繳付5令吉83仙。

從上述的計算方式,也顯示政府沒有向消費者徵收兩次的消費稅。

消費稅的詳情,民眾可瀏覽http://gst.customs.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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