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若鵬:雜亂有章──卡通有病

詩人,卻不安分于寫詩,科技創業、魔術舞台均有所涉。雜七雜八,然自有文章。

童話有病,卡通也有病。卡通和漫畫界限有點模糊,多由漫畫改編,就一起談,比如陪我一同長大的小叮噹(后來“正名”為多啦A夢)。

我聽過小孩說,希望成為大雄,可以放心懶惰、闖禍,反正總有小叮噹收拾殘局。據說這系列漫畫翻譯成馬來文后,也挺受歡迎的。最不能接受的是,裡頭有太多靜宜洗澡、大雄闖入洗澡間的情節,還有掀裙子的變態行徑。但比之蠟筆小新,小叮噹是小兒科,若說小叮噹在為日本AV培養未來觀眾,蠟筆小新就是在培養小朋友現在就看AV。

鹹蛋超人Ultraman,還有系列的機器人卡通都刺激我思考,不是因為內容有什麼深度,只是經過了幾百集之后,不得不開始質疑:為什麼絕招一定要被打個半死以后,才使出來?為什麼Ultraman那麼厲害,電池還比不上我的遙控汽車?為什麼機器人總要三合一才能打敗怪獸,怎麼不一開始就做一個巨無霸機器人?為什麼要用巨劍近距離搏殺?巨槍不是更好嗎?

除了日本卡通,就是看西方的Tom & Jerry、Roadrunner等。十來分鐘一集的卡通,意識可比龍虎門、風雲更暴力。無論畫面如何可愛,Tom和Coyote畢竟是慘死又復活了無數次。小朋友能分辨虛實嗎?這很難說得準。標誌性的超人卡通反而和平些,且更有內容,但其實每個超級英雄都在暗示執法司法的失敗,警察叔叔沒用,穿到花花綠綠、身份不明的怪人才可靠。

我喜歡西方動漫的模式多于日本。故事說無可說了,換個時空從頭說起,人物大致一樣,但更新內容。日本的方式,通常是無限延伸和重複,演到觀眾嘔吐為止。比如整個Ultraman家族,比你的姨媽姑姐還多,但其實每個本質一樣,外觀和必殺技動作不同罷了。聖鬥士星矢的對手打不完,不外是越戰越強、屢敗屢戰、最后勝利之無限重複。后來的那些Pokemon多達七百隻,父母的錢包多了七百個洞。

說穿了,那是商業操作。早期的卡通比較單純地在說故事,后期都和商品緊密結合。以前電視台要向製作公司購買節目,現在有的製作公司還得倒貼給電視台。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卡通“節目”其實像廣告,最后為製作公司賺錢的是玩具和其他周邊商品。所以,Pokemon種類遲早逾千,指日可待,這算是卡通界的暗病。

在商業社會,這些都無可避免,娛樂總是需要的,我也看這些卡通長大,並沒有變得變態(應該沒有吧……)。讓孩子多讀點書,少看些電視,還是可以制衡那些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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