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長:下月呈國會納入法令 限居者裝電子監控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警總長:下月呈國會納入法令 限居者裝電子監控器

(吉隆坡29日訊)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說,將在下月國會提呈電子監控器(EMD)條文,將納入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即那些被發出限制居留令的人士,將裝上電子監控器。



他說,安裝部位可能在嫌犯的手腕或腳腕部位。

他強調,馬來西亞人民享有言論自由,但民眾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任。

針對昨天328集會情況,他說,有關者言論是否涉及煽動及危害社會安寧,交由法庭裁決,警方會尊重法庭的裁決。



防範罪案

卡立今日在武吉免登聯邦酒店出席第22屆大馬防範罪案基金會會員代表大會后召開記者會,他以即將卸任副主席身分,發表上述言論。

出席者包括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大馬防範罪案基金會副主席丹斯里李霖泰。

另一方面,卡立說,儘管警方發現7至18歲學生涉及的暴力罪案和財物罪案,分別下降50%和21%,但警方仍把焦點凝聚在他們身上,未雨綢繆作足防範罪案措施。

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說,這批年齡層的學生,總有一天會脫離學校生涯,踏入社會,因此應該從基層開始灌輸正確的防範罪案意識。

他說,非學生涉及的暴力罪案及財物罪案,卻提高了12%與37%。

他說,一切罪案都脫離不了防範意識,警方配合防範罪案組織,是為了讓社會提高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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