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連傳:泰國首相要“解除”戒嚴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廖連傳:泰國首相要“解除”戒嚴法

今天的泰國,給外國人的一種印象是,權勢最大者應該是陸軍總司令變首相的帕拉育將軍,他要做什就什么,他講的話都“算數”的。



25日,帕拉育在一項記者會上揚言,他將會“處決”沒有報導真相”的新聞記者,聽了真讓人有點“毛骨悚然”,泰國是個什么國家,首相竟然變成以前的皇帝,說要斬就斬。

27日, 帕拉育宣佈他將解除戒嚴法(軍法統治),以一項新的法令取代之,新的法令將給予軍事執政團和戒嚴法同樣廣泛的權力以處理任何事件。

第二天,28日,泰國的“曼谷郵報”即刻出現這樣的一個標題“戒嚴法的另一個名稱”,很明顯的就是說即使帕拉育解除了戒嚴法,他會以同樣嚴厲的法令加以取代,其實是是“換湯不換藥”。



沒說明何時解除

泰國軍方是在去年5月20日發動政變推翻民選的英叻政府前兩天,開始實施戒嚴法。

軍法實施后,立刻遭受國際批評,指戒嚴法是開民主的倒車的決定,美國和歐盟更不斷向帕拉育施壓要他解除戒嚴法。

帕拉育沒有說明何時解除戒嚴法,他只是說,解除戒嚴法將是他自己的決定,不需要和內閣蹉商,他將對決定負全責。

帕拉育是在華欣的陸軍中心和內閣舉行會議后,向記者發表談話。

他說,戒嚴法將由過渡時期憲法的第44條款取代,臨時憲法是在政變后所起草,而且具有高度爭論性。

第44條款給予國家和平及秩序理事會廣泛權力以維持和平及秩序,而帕拉育是這個理事會主席。

第44章的權力範圍大約如下:

“假如國家和平及秩序理事會主席認為,為了改革和加強公眾團結及和諧,或者阻止任何危害公眾秩序和平及國家安全,王室,國家經濟,或國家行政事務,不論這些行動是來自國內或國外,國家安全及秩序理事會主席將有權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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