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言:要保證不濫用新法案
為應付國際恐怖主義,對國家構成的安全威脅,政府週一在國會提呈了2015年防範恐怖主義法案(POTA),以及2015年對抗外國恐怖主席特別措施法案,以加強警隊,特別是政治部打擊恐怖主義活動的力度。
恐怖活動隱蔽
各國如今面對的恐布主義活動對手,是相當狡猾的,例如“伊斯蘭國”(IS),他們利用現代網絡技術和極端主義相結合,讓恐怖活動變得更隱蔽,更難捉摸,隨時可讓世界各地的人們遭受苦難;在面對這樣的對手,政府確實有必要出台新防恐法案,以便日後發揮作用,保護國家和國民生命和財產。
政府是在2011年,基於國內的政治和民間的訴求,而廢除具爭議性的內部安全法令,但是從國家安全角度來說,失去了內安法令,也讓警隊失去對付恐怖主義活動的皇牌,因為不容否認的是,內安法令對壓制和阻嚇恐怖活動是能發揮作用;但問題出在內安法令也被政治利用,以致民間會對它感到排斥。
如今,2015年防範恐怖主義法案雖然帶有內安法令的影子,存在類似著未審先扣的條文,但新法案不存在內政部長行使行政權,發出扣留令的權力,反之扣留權是由國家元首委任的防恐局成員決定,這減少了該法案被政治利用的可能性。
民間感到排斥
這也意味著,防恐局可以發揮制衡和監督的作用,避免法令被政治利用,而且在調查官錄口供期間,供證者可讓代表律師陪同,這也大大保障了被對付者的人權。
每個大馬人都會支持政府和警方打擊恐怖活動,但同時希望當政者給予履行政治保證承諾,新法案是確實用於防恐和打恐,不濫用,這樣人民才會對政府有更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