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益:依性質擬不同指南 別一竹竿拆完違建

(威南30日訊)威省市議會近期大開“鍘刀”取締非法建築,城鄉規劃師吳俊益獻議市議會,根據各項商業活動性質擬定不同指南,並訂立“漂白期限”,雙管齊下解決非法建築問題。

他透露,威省區的非法建築,致上分為非法建築、違規擴建,及非法轉換建築用途。

他認為,一種指南不適合套用在上百種行業活動,要杜絕非法建築,市會應根據不同商業活動,擬定不同指南。

“過去擔任市議員期間,也曾提出設下限制,包括設下‘漂白期限’,要求非法建築業主在合法化日期截止前,向非法工業行動委員會呈報,讓當局針對個案協助解決。”

吳俊益說,非法建築在國陣或民聯執政時期林立,近期更如雨后春筍,當局需深入探討原因何在。

他說,市議會沒對舊有非法建築及違例擴建,採取合法化或拆除行動。人民在經濟不景面對生活壓力時,都會尋求額外收入,包括從事小本生意。

“小本生意業者通常是向人租借地方,如洗車場、廢鐵回收廠和修車廠,地主不可能為了每月區區數千令吉租金,繳付昂貴手續費用,為地段進行土地用途轉換手續。”

業者找議員插手

此外,申請規劃准證、圖測、動土准證等都需要耗費時間及金錢,若根據程序,對小本生意業者來說,恐怕生意還沒開始就先結束。

“一些業者可能會誤信不負責任繪測師或承包商的‘包準’配套,最后卻遭市議會取締。”

他說,面對取締,業者就會找市議員或人民代議士當擋箭牌,一旦市議員或人民代議士插手,市議會就延后取締。

“舊的還沒解決,新的就跟著來,其他人士會有樣學樣,因此,非法建築在這幾年才如雨后春筍林立。”

羅如發:申請圖測期間暫不拆

(威南30日訊)威省市議員羅如發說,威省市議會嚴格把關非法建築,並未雨綢繆定期巡視監察各區,以杜絕非法建築氾濫。

他接受電訪時說,市議會相關單位官員會定期巡視各區,一旦發現區內出現非法建築工程正在進行,當局就會發函要求對方停工,及在1個月內提呈圖測。

“若1個月后,業者沒有任何行動,市議會就發出通知函,限對方在1個月內自行拆除有關非法建築。”

他強調,該封通知函一發出,就意味指令即時生效。只要過了那個月,當局隨時有權執法拆除非法建築。

“此外,一些涉及土地用途轉換手續的非法建築,有關業者也應向市議會提呈土地用途轉換證明。”

他說,通常地主或業者到土地局進行土地用途轉換手續,需要耗時3至6個月,而地主或業者必須通知市議會。

“只要業者或地主有到土地局申請土地用途轉換手續,市議會向土地局查證核實后,將延后執法行動及等待最終結果,否則市議會將採取行動。”

他說,過了3或6個月,市議會會要求地主或業者呈報申請手續結果,也會向土地局了解手續結果。倘若土地用途轉換手續不被批准,當局將嚴厲執法。

舊廠沒污染可助合法化

吳俊益認為,市議會應根據不同的商業活動擬定不同指南,不能以一種指南套用在上百種行業活動上。

他舉例,譬如住家式幼兒園是非法的,但當局可允許業者在申請規劃准證后經營幼兒園,無需進行土地用途轉換,將住家轉換為商業用途。

“再來是舊工廠,只要工廠沒有帶來空氣、水源或噪音污染,可保留就保留,協助其合法化。”

至于不能符合指南要求的,譬如有些存在數十年的工廠,與住宅區距離即使沒達到標準,只要不污染,當局也應伸縮性處理。

“對環境污染的工廠,我們一定要給它一個期限以便撤離。”

他認為,市議會也應在新指南落實時公告全民,並派發給民間了解。

簡化手續利便申請

吳俊益認為,威省市議會有一站式統辦小組,若要杜絕非法建築,市議會應簡化申請手續,一如當初他建議的臨時規劃准證,有限期可達3年。

他說,合法化非法建築的程序,包括重劃規劃用途、土地用途轉換、申請規劃准證、申請建築准證,以及申請動土准證。若規劃用途和土地用途相符合,前兩者可獲豁免。

他說,任何微型擴建只需提呈建築圖測,重建、增樓和大幅擴建則必須提呈規劃和建築圖測,在未獲得任何准證前,任何工程不可開始,沒有所謂“先動工,后補圖”的政策。

“在建築用途轉換方面,都需要申請建築用途轉換,譬如住宅轉為幼兒園或托育中心(只限排屋角頭間、半獨立、獨立洋房)、住宅轉為商業用途(只限地方政府批准的地方),及店屋轉為廉價酒店。”

“只要過了‘漂白’期限,當局就要拆除,不能再講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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