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笳恩:人民的負擔

政府將在4月1日實行消費稅,並指不會對人民造成負擔,但政府同時也公佈,隨著消費稅的實行,將為政府帶來70億令吉的稅收。

以我國3000萬人口來計算,每人必須承擔約233令吉,若一對夫妻的家庭有父母和孩子一家六口,意味著一個家庭除了日常生活開銷,還要額外負擔約1400令吉的消費稅,這將對國民生活造成極大的負擔。

此外,人民懷疑政府是否一開始先征收6%消費稅,再慢慢增加消費稅率,如從6%增加至7%、8%、9%,甚至10%。到時,人民更是雪上加霜。

政府規定每年營業額達50萬令吉的商家需注冊征收消費稅,此數額太低,應該提高至200萬令吉。

每年50萬令吉營業額代表每天只有約1370令吉的營業額,這顯示,大多數物品和服務都會被征收消費稅。

其實,政府應把征收消費稅的年營業額規定提高至200萬令吉,才不會影響普通老百姓一般的消費領域,如果超微型的企業也被征收消費稅,連鎖反應更大。

造成人力浪費

其他國家征收消費稅的政府部門都由內陸稅收局負責,然而我國卻由關稅局負責。

小弟認為,消費稅應和所得稅、銷售稅一同審核,因為所得稅和銷售稅都是由內稅局負責,消費稅一並由內稅局征收和審核,將增加政府效率,簡化官僚行政程序。

如果消費稅由關稅局負責,變成內稅局和關稅局分開審核這三種稅務,造成人力浪費,官僚行政程序復雜,沒有效率之余,更會助長貪污。

商家們未來須兼對關稅局和內陸稅收局兩個部門的審核,壓力及行政工作肯定增加。

小弟認為政府若執行征收消費稅,應減少征收未來5年的個人所得稅,並考慮研究如何減少征收的條例。

如果政府此舉是要填補國家的“口袋破洞”,而向人民收錢,在此情況下征收消費稅,如何叫人民信服?因此,政府有必要改變浪費的作風,讓人民相信,征收消費稅,並不是用來補洞,也不是拿來浪費,而是會轉而用在人民身上,重新分配資源。

行動黨士都蘭區州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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