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訊)1名接線工人因在2013年殺死1名華裔科技技術顧問,高庭裁決其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承審法官拿督阿都哈林基于辯方無法挑起合理的疑點,及第13名證人的供詞中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犯下上述罪行,而做出上述判決。
他也指出,控方在此案傳召22名證人上庭供證,其中法醫證實死者頭部是被硬物敲擊而身亡,而第13名證人的供詞內沒有企圖隱藏案情,因此其供詞是可信。
被告莫哈末納因被指在2013年4月12日,凌晨4時15分在死者羅敏義(譯音,男,39歲)蒲種的住家,用利器敲打死者的頭部,導致死者重傷不治,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被告今日在被告欄內,低頭聆聽法官的判決,並沒有露出任何表情。
此案主控官為羅絲達副檢察司,而被告的代表律師是莫哈末希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