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騷擾多次而成功拍下證據,對方卻不願意做出賠償和道歉,因此不知可否起訴對方。
⊙黃太太指出,隔壁住有一對外勞夫婦,男鄰居卻疑精神失常而時常惡意騷擾,甚至拿剪刀剪光盆栽的花卉,偶爾更“落閘放狗”,任由狗只狂追其家人,因忍無可忍而在去年置放閉路電視,以攝下對方蓄意破壞時的影片。
她指出,某日成功拍到男鄰居的確持有工具將盆栽的花卉剪落,因此隔天即前往警局報案,警員也充當“和事佬”,要求男鄰居道歉和做出賠償,豈料對方截至目前仍毫無表示。
“對方不滿我們報警而變本加厲,因此打算採取法律行動起訴對方,但擔心對方會藉精神病裝脫罪,導致我們需承擔過堂費。”
★林若輝律師
針對鄰居破壞事主物品屬刑事案,需報警后由當局採取行動,至于鄰居做出破壞而導致事主面對損失,則是民事。
無可否認,如果事主起訴對方,對方可能是精神病的病患,一旦法官下判鄰居的確是精神病患,就可能會收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