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斯邁:商家小販須遵守 逐步棄用塑料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依斯邁:商家小販須遵守 逐步棄用塑料袋

(馬六甲31日訊)甲州房屋、地方政府與環境委員會主席拿督依斯邁指出,甲州各地方政府將在今年內落實一週7天皆為無塑料袋日及寶麗龍,所有的商家包括小販都必須遵守。



他說,這項措施將於明年全面落實,為此在接下來至年尾,都會展開執法行動,以確實商家逐步跟隨。

依斯邁今日為2015年甲州地方政府市議員座談會主持閉幕禮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他說,目前是一週3天實行無塑料袋日,商家不得提供塑料袋給客戶,若客戶要求也必須徵收每個塑料袋20仙,以鼓勵客戶自備環保袋。



“接下來將擴大至一週7天,完全沒有提供塑料袋。商家也不得使用不能分解的塑料袋,同時,廠家也不會再生產及供應。”

他說,如果到了年尾,商家還有塑料袋存貨,就必須被銷毀。

以紙袋代替塑料袋

除了塑料袋,使用寶麗龍盛外賣食物也是被禁止的。

依斯邁說,他們鼓勵商家用紙袋代替塑料袋,同時使用紙的飯盒盛外賣食物。

“在這方面,我們鼓勵住在甘榜的村民能製作紙袋,賺取收入。”

另一方面,依斯邁透露,各地方政府將在7月份,落實垃圾分類措施,屆時,每戶用戶都會有3個裝置可再循環物品的垃圾桶,同時也有一個供食物殘渣及其他不可循環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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