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落实伊刑法 促136穆斯林国议员支持
(吉隆坡31日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指出,他已要求136位穆斯林国会议员,支持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的私人法案,让吉兰丹州政府落实伊斯兰刑事法。
他昨日主持长达3个小时的伊党中委会议后说,该党已邀请民联以外的穆斯林国会议员支持这项动议。
早前报导指出,伊党一旦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伊刑法,只需112名穆斯林国会议员支持,即可以简单多数票通过落实。
哈迪阿旺促请非穆斯林在伊刑法课题上“让步”给穆斯林,并重申落实伊刑法是穆斯林的权力,而伊刑法并不会涉及非穆斯林。
“他们(非穆斯林)一定要让步给联邦宪法精神,即阐明伊斯兰是联邦宗教,而人民则拥有自由信仰的权力。”
他说,既然其他社群能自由实践自身信仰,那么宪法不允许穆斯林使用伊刑法是不恰当的。
伊党继续留在民联
询及伊党对于劝服非伊党的国会议员有何策略时,他则指出,该党不能公开该些策略。
另外伊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也指出,伊党中委会议并讨论到有关行动党要与哈迪阿旺“断绝关系”的事项。
“我们(伊党)会继续留在民联。”
此外,该党副总秘书拿督达基尤丁也指出,私人法案也旨在获允修订伊斯兰法庭法令第2条例,即允许修改伊斯兰法庭实施最高刑罚的细节。
“目前伊斯兰法庭只能实施的最高刑罚为3年监禁、5000令吉罚款及鞭笞6下,而推事庭能实行更严厉的刑罚,即5年监禁、1万令吉罚款及鞭笞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