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與IS恐怖分子結婚 女子認罪監2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擬與IS恐怖分子結婚 女子認罪監2年

(吉隆坡31日訊)高庭今日裁決一名被控在去年10月,從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出發至土耳其伊斯坦堡,準備與“伊斯蘭國”恐怖分子結婚的25歲巫裔女子罪成,監禁2年。



被告在面控時原不認罪,她今日在高庭上改口認罪。

被告烏米卡宋峇合(26歲,信貸員)是于去年3月,通過面子書認識一名身處敘利亞的大馬籍男子(被內政部列為“伊斯蘭國”恐怖份子),並在多次聯繫后,獲該名男子求婚,希望她可以移居敘利亞。

控狀指出被告與去年10月5日凌晨5時20分,在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離境廳,乘搭亞航前往汶萊及伊斯坦堡,與該名男子結婚,企圖為“伊斯蘭國”提供支援,即要成為該恐怖組織成員。



遭家人反對

被告牴觸刑事法典130J(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最高監禁30年、或罰款與充公所有犯罪財物。

此案較后于12月31日,移交吉隆坡大使路高庭審理;原本不認罪的被告週二在案件過堂時突然改口,通過代表律師哈尼哈山表明願意承認罪名,經陳情獲判監禁2年,刑罰從被捕日,即去年10月5日開始算起。

案情指出,被告是因為該名男子表明“伊斯蘭國”將贊助被告飛行費用,最終答應其求婚,同時開始籌備出國事宜,包括申請國際護照。

在知道被告打算與恐怖分子結婚時,家人激烈反對,被告因此離家出走,逃到馬六甲。

東窗事發后,其未婚夫稱再向朋友借了5000令吉,讓被告另購10月5日,從吉隆坡出發到伊斯坦堡的機票,結果在出發當天,遭到逮捕,而于10月31日被控上雪邦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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