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友趁屋主外出行竊

(檳城31日訊)裝修工友趁屋主夫婦外出工作之際入屋行竊,偷走金飾、電腦、手機及1萬2000令吉現款,今日被推事烏瑪黛薇判入獄20個月兼罰款1萬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需以另10月監禁替代。

被告為37歲的鄭國坤(譯音),他承認在去年11年6日上午7時30分至當天下午6時之間,偷潛入檳湖內美麗園住宅區一公寓單位,偷走屬于一名朱運義(37歲,譯音)的兩條金鍊、1枚戒指、1枚金牌、兩台電腦、一台手機及1萬2000令吉現款,觸犯刑事法典457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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