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修正)法案 接纳证人证词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证据(修正)法案 接纳证人证词

(吉隆坡31日讯)首相署今日提呈2015年证据(修正)法案一读,以允许当局根据新增的第32A条文,接纳刑事程序法典第265A条文规定,即接纳证人的证词。



这项修正法案是由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提呈,并将在本季国会进行2读。

法案新增的第32A条文显示,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65A下,证人将受到保护和其证词可被接纳。

不过,修正这项法案不会对政府的附加供应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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