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規模兼營利性 補習中心需徵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具規模兼營利性 補習中心需徵稅

獨家報導:邱佩勛
(吉隆坡31日訊)年收入超過50萬令吉的補習中心,必須註冊並征收6%消費稅;家長把孩子送到有規模的私立補習或才藝中心,要有心理準備被征稅6%。



目前市場上的私立補習中心或才藝學習中心等,都不在免稅名單內。儘管這些補習中心被認為是教育機構,但因屬于營利性質,所以必須征收消費稅。

一名稅務專家受詢時告訴《中國報》,根據2014年消費稅法令下的豁免供應令,任何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被列為補習、語言訓練、電腦、技能、專業或商業、腦力激蕩及輔導中心者,都必須付消費稅。

這也意味,這些教育機構如果年收入達到50萬令吉,都得註冊並征稅。



換言之,年收入不到50萬令吉的小型或家庭式補習中心和學習中心,將不受消費稅影響,除非這些小型業者已自願註冊,就必須征收消費稅。

至于一些學校目前普遍提供的課外補習班是否收消費稅,則視情況而定。

不過,從幼教、小學、中學至大學、學院,其學費、考試費、行政費等,都不必征消費稅。

另外,幼教、中小學和大專院校的教育相關服務,包括食堂、學生交通如校巴服務,都豁免消費稅,家長不必付稅。

其他如書籍、課外讀物和報紙(包括電子報),也都不必付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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