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女學生逼脫衣 巴士司機監7年打3鞭

(吉隆坡1日訊)一名巴士司機在工作時搶劫一名女學生,今日被控上庭后,對兩項控狀認罪,被判監禁7年及鞭刑3下。

首項控狀指被告莫哈末再益斯(45歲),于今年3月26日晚上7時24分,在莎阿南第8區靠近莎阿南醫院前的巴士站,打劫1名前瑪拉工藝大學女學生100令吉現款,牴觸刑事法典392/397條文(持械打搶)。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在同一地點,強迫該女學生脫衣,牴觸刑事法典354條文(蓄意侵犯他人貞潔)。

被告認罪后,被判處首控狀坐牢7年及鞭刑3下,次控狀坐牢5年及鞭刑1下,由于2項刑罰同時執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7年及鞭刑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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